10月17日,唐山市人民政府發布《關于進一步加嚴當前空氣質量強化管控措施的通知》,具體內容如下:
各縣(市、區)人民政府,開發區(管理區)管委會,市直有關部門:
根據生態環境部、省生態環境廳***新預測,10月18日至22日期間,將連續出現中度至重度污染過程,首要污染物為PM2.5。
為切實保障群眾健康,市政府決定在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規定的應急減排措施基礎上,采取進一步加嚴管控措施:
(一)10月18日8時至10月22日8時,港口集疏運車輛禁止進出港區(民生保障物資除外);全市鋼鐵、焦化、水泥、電力、玻璃等企業禁止重型貨車進出廠區(保安全生產的車輛除外);施工工地和企業停止使用非道路移動機械(電動除外)。
(二)鋼鐵企業:10月18日0時至10月22日8時,在確保保安全生產的前提下,開平區、古冶區、豐南區、豐潤區境內的單座高爐企業高爐生產負荷壓減50%以上,其它企業保留一座高爐生產(用于保障維持管道壓力等安全措施);10月20日20時至10月22日8時,保留一臺燒結機生產。
(三)焦化企業:在確保安全生產的前提下,10月19日24時前允許焦化企對出焦裝煤時間進行適當調整,10月20日0時至10月21日24時,所有焦化企業停止50%(含)以上炭化室裝煤,10月22日0時以后,繼續執行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規定的減排措施。
(四)10月18日0時至10月22日8時,路南、路北、高新、開平境內的施工工地停止施工(超級綠造、南湖跨線橋、唐山花海、站西片區等重點市政工地在達到揚塵治理“六個百分百”前提下允許施工)。